question-icon 信息已送达是否意味着对方看了?

我给别人发了一些重要信息,显示已送达。但我不知道这个已送达是不是代表对方已经看到了信息。我担心万一之后有纠纷,对方说没看到,那已送达到底能不能说明对方看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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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送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信息已送达”和“对方已查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信息送达是指信息成功到达了接收方能够控制和获取的范围,并不等同于接收方实际阅读或知晓了信息内容。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里虽然强调了电子数据的书面形式地位,但对于送达和查看并没有直接的界定。 在实际情况中,比如电子邮件,当邮件成功发送到对方的邮箱服务器时,通常就认为送达了,但对方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如未登录邮箱、设置了垃圾邮件过滤等)而没有看到邮件内容。再比如短信,当短信成功发送到对方的手机信号覆盖范围,被运营商记录为已发送到对方手机时,就是送达,但对方可能没有及时查看手机。 所以,信息已送达并不一定意味着对方看了。在涉及重要事务时,为了确保对方知晓信息内容,最好采用能够确认对方实际接收和阅读的方式,如要求对方进行回复确认等。这样可以避免因无法证明对方是否知晓信息而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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