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最近他继承了一笔财产。我不太清楚这笔财产在法律上算不算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要是算共同财产,那我们俩都有份;要是不算,就只归他一个人。所以我想问问,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到底属不属于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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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结婚登记到婚姻关系终止的这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了财产,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这份财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其中第三项明确,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其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与另一方无关,那么这份继承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继承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判断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有没有遗嘱以及遗嘱中是否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如果有遗嘱且明确只归一方,那就是个人财产;没有这样的遗嘱,一般就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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