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夫妻某一方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夫妻某一方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简单来说,就是两口子结婚之后一起得到的财产,一般都算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里提到了继承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算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就是说,如果婚后一方继承财产时,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么这笔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老张和小李是夫妻,老张在婚后继承了他父亲留给他的一套房子,没有其他特殊说明,那么这套房子就是老张和小李的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所以,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某笔财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与另一方无关,那么这笔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继承方的个人财产。比如,老王在遗嘱中写明他的存款只由儿子小王继承,小王的妻子没有份额,那么这笔存款就只是小王的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婚后夫妻某一方继承的财产,通常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有遗嘱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那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