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了一笔遗产给我。我就想问问,这笔我继承来的遗产,在法律上算是我和我配偶的共同财产吗?还是说只属于我个人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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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没有特别说明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这个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也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情形,其中第三项明确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这个遗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继承遗产一方的个人财产。 举个例子,如果老张在遗嘱里写明自己的房子由儿子小张继承,且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归小张个人所有,那么即使小张已经结婚,这个房子也只是小张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小张和他配偶的共同财产。相反,如果老张没有在遗嘱里明确说明房子只归小张个人,那么这个房子在小张继承后就属于小张和他配偶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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