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继承债权不还钱是否可行?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给我留了一些债权,就是别人欠老人的钱。但老人也有债务,我就想能不能只把债权继承过来,老人的债务我不还,不知道在法律上这样行不行,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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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只继承债权而不偿还债务这种做法通常是不行的。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限定继承。限定继承就是说,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时候,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你选择继承债权等遗产,那么就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但仅以你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比如,你继承了价值50万的债权,但被继承人有30万的债务,那么你需要用继承的遗产来偿还这30万债务。如果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了你所继承的债权等遗产价值,对于超出部分,你可以不用偿还,除非你自愿。 所以,不能只继承债权而不承担相应的债务。当然,如果你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所有遗产,包括债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你就无需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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