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被广告牌砸伤是否算工伤?
我在上班路上,突然被一个广告牌砸伤了。现在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啊?我不太清楚工伤认定的标准,也不知道自己符不符合条件,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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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被广告牌砸伤是否算工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范围有明确规定。其中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 对于上班途中被广告牌砸伤这种情况,关键要看是否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这里明确限定是交通事故或者特定的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而被广告牌砸伤并不属于上述事故类型。所以,从一般情况来讲,上班途中被广告牌砸伤不能依据此条款认定为工伤。 不过,如果广告牌的设置存在安全隐患或者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其掉落砸伤人,那么广告牌的所有者、管理者或者使用者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也就是说,被砸伤的人可以要求广告牌的相关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因受伤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综上所述,上班途中被广告牌砸伤通常不算工伤,但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相关责任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受伤者要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比如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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