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不够是否属于未遂?


在法律领域,数额不够是否认定为未遂,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犯罪未遂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简单来说,就是犯罪人已经开始做犯罪的事了,但因为一些不是自己愿意的原因,犯罪目标没有达成。 对于很多经济犯罪或者涉及数额的犯罪,数额是定罪量刑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有些犯罪,法律明确规定了数额标准,只有达到这个标准才构成犯罪既遂。比如诈骗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但最终骗取的财物数额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诈骗罪的既遂。 然而,数额不够并不一定就直接认定为犯罪未遂。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就不符合犯罪构成的其他要件,即便数额不够,也可能不构成犯罪。例如,在一些犯罪中,除了数额要求,还需要有特定的行为方式、主观故意等。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一定行为,但主观上并没有犯罪的故意,那么即使数额看似接近犯罪标准,也不能认定为犯罪。 另外,有些犯罪并不单纯以数额来判断既遂与未遂。比如行为犯,只要实施了法律规定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一定数额或者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结果,都构成犯罪既遂。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只要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就构成犯罪既遂,而不主要考虑销售数额。 综上所述,数额不够不能简单等同于犯罪未遂。在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如果遇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