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保险是否赔偿?


在交通事故现场,保险是否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保险赔偿的一般原理。保险赔偿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遭受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常见的保险有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商业车险则种类较多,常见的有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对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接下来分析影响保险赔偿的因素。一般来说,如果是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同时不存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保险公司通常会进行赔偿。但存在一些情况可能导致保险不赔偿。例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等。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商业车险,不同的保险条款可能有不同的免责约定,比如有些商业车险条款规定,车辆未按规定年检,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现场时,被保险人应该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留好现场证据,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赔偿以及赔偿的金额。如果对赔偿结果有异议,被保险人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