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时撞人保险是否可以免赔?


在探讨超载时撞人保险是否可以免赔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保险合同的性质。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保险合同中,通常会对保险公司的免赔情形作出明确规定。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可能会将超载列为免赔情形之一,但这种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公司对于超载免赔条款没有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那么这个免赔条款对投保人是不生效的,保险公司不能以超载为由拒绝赔偿。 其次,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角度来看。超载虽然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但并不意味着只要超载撞人,保险公司就必然免赔。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超载可能只是其中一个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即使车辆超载,保险公司也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对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情况会相对复杂一些。如果保险公司能够证明超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且已经对超载免赔条款尽到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免赔或者部分免赔。但如果超载并非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保险公司以超载为由拒绝赔偿就可能缺乏合理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超载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等,来判断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超载时撞人保险是否可以免赔不能一概而论。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一般不能因超载而免赔;在商业险范围内,需要看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同时还要考虑超载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当遇到此类纠纷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