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钱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我爱人结婚几年了,期间买了几份保险。现在我们有点矛盾,可能会走到离婚这一步。我就想弄清楚,这些保险获得的钱,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呢?要是算的话,离婚时就要分割,不算的话就不用分了,所以很想搞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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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保险金,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且受益人为夫妻一方或双方,那么保险金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收入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受益人为夫妻其中一方,在保险事故发生获得保险金后,这笔保险金在离婚时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保险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且在婚后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继续缴纳保费,那么保险金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购买了一份意外险,婚后发生意外获得的保险金,通常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保险是基于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性质的保险金,如交通事故的伤残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等,根据法律规定,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这类保险金是对受到伤害一方身体和精神的补偿,与个人的人身权益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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