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生存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买了一份保险,现在开始领取生存金了。我和我爱人在想这笔生存金算不算是我们俩的共同财产呢?万一以后有个什么财产分割的事儿,这部分钱的归属会影响很大,所以想弄清楚保险生存金在法律上到底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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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保险生存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保险生存金。保险生存金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生存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间隔或条件,由保险公司支付给被保险人的一笔金钱。通俗来讲,就是只要被保险人活着,到了合同规定的时间就能拿到这笔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如果保险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这份保险所产生的生存金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家庭的共同积蓄购买了一份年金保险,约定被保险人在一定年龄后开始领取生存金,这种情况下领取的生存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的,所以产生的收益也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 然而,如果保险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生存金的受益人为投保人本人,那么生存金就属于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给自己买了一份保险,婚后开始领取生存金,这种情况下,生存金一般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另外,如果保险是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且能够证明该财产的来源是个人财产,同时保险合同也明确约定生存金归个人所有,那么生存金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用自己婚前的存款在婚后购买了保险,并且在合同中写明生存金只归自己,那么这笔生存金就属于个人财产。 总之,判断保险生存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要看保险的购买时间、资金来源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等因素。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保险生存金的归属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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