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资金拆借是否受法律保护?


企业间资金拆借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概念。企业间资金拆借,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资金的行为。比如A企业有多余的资金,而B企业正好资金短缺,A企业就把钱借给B企业使用。 在过去,司法实践中对企业间的资金拆借大多持否定态度。原《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因为过去认为,只有金融机构才可以从事借贷业务,企业间拆借可能会扰乱金融秩序。 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情况有所不同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并且不存在以下无效情形,那么这种拆借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些无效情形包括:(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例如,甲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向乙企业拆借资金,乙企业的资金也是自有闲置资金,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了拆借合同,且不存在上述无效情形,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如果企业以拆借资金为常业,或者存在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等违法行为,那么资金拆借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法律将不予保护。比如丙企业经常向多家企业提供借款并收取高额利息,以此作为主要盈利手段,这种情况下的拆借合同很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综上所述,企业间资金拆借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受法律保护的,企业在进行资金拆借时要确保行为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