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合法?
我朋友让我帮他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说是有急用。我不太懂这方面,就担心代人开这种发票会不会有啥法律问题,也不知道这么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这其中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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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人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代开发票。代开发票就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代开发票是被允许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如果是按照正规流程,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这是合法的行为。 然而,如果是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又或者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些都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对虚开发票罪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如果你的朋友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建议他通过正规的途径,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而不是让你帮忙代开,以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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