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责对方跑了算逃逸吗?
我开车和别人的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我负全责,可对方却直接开车跑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我全责的情况下,对方跑了算不算逃逸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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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我全责对方跑了是否算逃逸”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逃逸的概念。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出了事故后,为了躲开应承担的责任而跑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指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从法律条文规定的构成要件来看,判断是否属于逃逸,关键在于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在你全责的情况下,对方跑了有可能算逃逸。比如对方存在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害怕被交警查处,所以选择逃离现场,即便你是全责,对方的这种行为也符合逃逸的构成要件,因为其目的是逃避自身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然而,也存在对方不算逃逸的情况。如果对方是因为受到惊吓,在慌乱之下没有思考就直接驾车离开,但事后很快主动联系交警说明情况,并且配合处理事故,这种情况可能就不被认定为逃逸,因为其主观上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 要是遇到对方跑了的情况,你要及时报警,向交警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对方车辆的特征等信息。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来综合判断对方是否构成逃逸。一旦被认定为逃逸,逃逸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可能包括罚款、拘留,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逃逸行为还会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即便你原本负全责,对方逃逸也可能导致其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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