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是否有权支配和丈夫共有的财产?
我和丈夫有一些共同财产,最近我想用这些财产做个小投资,但丈夫不太同意。我就想知道,我作为配偶,到底有没有权利支配和丈夫共有的财产呢?这种情况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呀?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里的“平等的处理权”有不同的情形。如果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简单来说,就是在日常的生活开销、购买生活用品等这些常见的、小额的支出方面,配偶一方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以自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用共同财产购买一些食品、支付水电费等。 然而,如果是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像你提到想用夫妻共同财产做小投资,这就属于非日常生活需要的重要处理决定了。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需要和丈夫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的。因为这可能会对家庭财产状况产生较大影响,涉及到财产的风险和收益等问题。 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在某些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或者对擅自处理财产的一方进行赔偿。所以,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特别是重大的财产处置,最好还是夫妻双方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家庭矛盾。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