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后不知道算逃逸吗?
我开车的时候感觉车子震了一下,但没在意就开走了。后来交警找到我,说我撞到人了。我真的当时不知道,这种情况算肇事逃逸吗?我很担心会被认定逃逸受到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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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撞到人后不知道是否算逃逸,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简单来说,逃逸需要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 如果确实有证据能证明撞到人时并不知情,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一般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比如,事故发生很轻微,车辆震动不明显,现场情况复杂难以察觉撞到人等。然而,如果有迹象表明应该知道发生了事故,却选择离开现场,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逃逸。例如,车辆碰撞痕迹明显,现场有人员呼喊等情况。 在实际处理中,交警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他们会调查事故现场,查看车辆痕迹、调取监控视频、询问目击证人等。如果被指控逃逸,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当时并不知情。比如,车辆隔音效果好、事发时周围噪音大等,以此来争取不被认定为逃逸。所以,撞到人后不知道是否算逃逸,关键在于是否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这需要根据具体证据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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