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发高温费是否违法?


单位不发高温费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高温费的概念。高温费,也称为高温津贴,是为了保障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权益,用人单位给予的一种补贴。这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的一种补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如果用人单位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却不发放高温费,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高温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高温津贴的要求,通过友好沟通解决问题。 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并支付高温津贴。 三是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高温津贴。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就不需要发放高温津贴。比如,用人单位为室内工作场所安装了空调等降温设备,使工作环境温度符合要求,这种情况下不发放高温费是不违法的。 总之,判断单位不发高温费是否违法,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发放高温津贴的条件。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