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剧组不报销路费是否违法?

我之前跟一个剧组签了合同,合同里写明会报销路费。现在工作结束了,剧组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报销路费。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剧组不报销路费是不是违法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合同违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剧组不报销路费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合同在法律中的重要性。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中有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如果剧组与工作人员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会报销路费,那么剧组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报销路费的责任。从法律角度来讲,这属于合同中的约定义务。若剧组拒绝报销,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工作人员可以依据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剧组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报销路费的义务。 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如果存在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报销路费约定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录音等,同样可以作为依据。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口头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口头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然而,如果合同中没有关于报销路费的约定,那么剧组不报销路费一般不构成违法。因为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报销路费并非剧组的法定义务。但如果在招聘过程中,剧组以报销路费为诱饵吸引工作人员加入,而事后却不兑现承诺,这种行为可能涉及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遇到剧组不报销路费的情况时,工作人员可以先尝试与剧组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其按照约定报销路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