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把车停在债务人家门口违法吗


一般情况下,欠债不还把车停在债务人家门口,如果没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是不违法的。这是因为从民事行为角度看,单纯停车在对方门口,并没有直接侵害对方的人身权利或严重影响对方正常生活秩序。 不过,如果在停车过程中或者停车后,存在一些暴力行为,比如故意损坏对方财物、言语威胁等,那就可能涉及违法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虽然单纯停车可能不违法,但这种方式比较野蛮,不建议使用该方式进行追债。债权人可以先和欠款者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起诉欠款者来追讨欠款。起诉流程如下:先写诉状、立案交费、法院通知对方应诉、约定开庭时间、开庭、调解结案的制作调解书,不能调解的就制作判决书,送达判决书15天后双方都不上诉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 在有欠条的情况下,而且写欠条时间没有超过三年(《民法典》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还款。有约定日期的可以往后顺延三年。没有欠条的情况下,想办法取证。催债时的短信、录音、借款时的第三个当事人提供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确定属实,才可以当作认定事实的根据。 另外,如果对方有存款或者其他物品,可以选择申请诉讼保全:先要求法院查封、冻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概念: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