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康复期领导让上班是否违法?

我受了工伤,现在还在康复期,身体还没完全恢复,领导却让我回去上班。我担心自己身体吃不消,也不知道领导这么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在工伤康复期领导让上班到底违不违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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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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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进行治疗和恢复身体机能的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这意味着,在法律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内,也就是工伤康复期,职工有权安心治疗和康复,单位应当保障职工的这一权益。如果领导在工伤康复期让职工上班,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行为。因为职工在康复期身体还未恢复,强行上班可能会对身体造成进一步的伤害,也不利于工伤的康复。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以和领导沟通,说明自己还在工伤康复期,依据法律规定有权休息。如果领导仍然坚持让上班,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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