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有多个子女但只让一个人养合理合法吗?
家里有好几个兄弟姐妹,但父母一直让我一个人赡养,其他兄弟姐妹不管。我感觉压力很大,也不公平。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只让一个子女赡养老人的情况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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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有多个子女的情况下,只让一个人承担赡养责任通常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赡养义务的概念。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的责任。它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法律规定而产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每个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并非只由一个子女承担。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在有多个子女的情况下,如果只让一个子女承担赡养责任,这显然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其他子女如果有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他子女支付赡养费、履行照料等赡养责任。对于独自承担赡养责任的子女来说,也可以与其他兄弟姐妹协商,要求他们共同分担赡养义务。如果协商不成,老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他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子女的经济状况、老人的实际需求等,来判定每个子女应承担的赡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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