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过期押金不退是否合法?
我之前租了套房子,租赁合同到期了,我也按照约定搬走,房子也没啥损坏。可房东就是不肯退我押金,说要再检查一段时间。我就想知道,这租赁期都过了,房东还扣着押金不给,这种情况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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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押金是一种常见的保障方式。简单来说,押金就是租客交给房东的一笔钱,用来保证租客在租赁期间会遵守合同约定,比如好好使用房屋、按时交租金等。当租赁关系结束,如果租客没有违反约定,房东就应该把押金退还给租客。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虽然法律没有直接对押金退还作出专门规定,但押金退还问题通常会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这就意味着,当租赁关系结束时,双方应该按照合同里关于押金退还的条款来执行。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房屋租赁期限已经到期,租客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比如按时交还房屋,并且房屋没有出现需要扣除押金来赔偿的损坏情况,那么房东就没有理由扣押押金。房东拒绝退还押金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租客有权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如果房东仍然拒绝,租客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如果房屋存在损坏等情况,房东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扣除相应的费用,但必须有合理的依据和证据。比如,家具被损坏需要维修,房东应该提供维修发票等证明文件。如果扣除费用后还有剩余押金,房东也应该及时退还给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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