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房交物业费合法吗?
我买了套房子,还没去收房,物业却让我交物业费。我觉得没收房就不该交,可物业说有规定要交。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法,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没收房就交物业费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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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关于没收房是否需要交物业费,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况来判断是否合法。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一旦签订了相关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对于没收房的情况,如果是因为业主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收房,比如无正当理由拖延收房时间等,那么通常情况下,从开发商书面通知业主办理交付手续的次月起,业主就需要缴纳物业费。这是因为虽然业主没有实际入住房屋,但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包括对小区公共区域的维护、管理等服务,业主不能以未实际居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然而,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未能按时交付,比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交付标准等,那么在房屋实际交付之前,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业主无需缴纳。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让其承担物业费是不合理的。 所以,判断没收房交物业费是否合法,关键在于确定未能收房的原因是业主自身还是开发商。如果遇到纠纷,业主可以与开发商、物业进行协商沟通,若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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