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辞职不给工资合理吗?
我因为个人原因要提前辞职,可公司说提前辞职就不给工资。我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付出了劳动,不明白公司这么做合不合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提前辞职不给工资的做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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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提前辞职不给工资这种做法通常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明确指出了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提前辞职是有法律规定的程序的,只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就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当劳动者提前辞职并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后,用人单位就没有理由不给工资。即使劳动者没有提前足够的时间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不能直接以此为由克扣全部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提前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数额。而且,赔偿的金额应该是合理的,不能超过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 所以,一般情况下提前辞职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劳动者有权维护自己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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