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取保候审去外市没报备问题大吗?

我现在处于取保候审期间,因为一些急事需要去外市,但是没来得及报备。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问题严不严重,会不会让我重新被关押啊?想了解下没报备去外市在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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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保候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市没有报备,也就是违反了“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一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后果,法律也有相应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一般来说,如果只是偶尔一次去外市没报备,并且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比如没有干扰案件侦查、没有影响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等,司法机关可能会采取较轻的处理方式,如没收部分保证金、责令具结悔过等。但如果多次违反规定去外市不报备,或者因为去外市导致了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那么就很可能会被变更强制措施,被重新羁押,也就是予以逮捕。 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若确实需要去外市,应当提前向执行机关申请,获得批准后再前往。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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