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捡到别人5000块钱拒不归还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

我在路边捡到了5000块钱,失主后来找到我让我归还,可我不想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会不会构成犯罪啊?要是构成犯罪,会是什么罪呢?有点担心会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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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占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捡到别人5000块钱拒不归还的行为,可能会构成侵占罪。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什么是侵占罪呢?简单来说,侵占罪就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这里“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你却想据为己有;“遗忘物”就是别人不小心落下的东西;“埋藏物”就是埋在地下的物品。当你捡到别人的5000块钱时,这5000块钱就属于遗忘物,你有义务归还失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5000元通常是达到了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 所以,当失主找到你要求归还这5000块钱时,如果你拒不归还,就有可能面临被失主以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风险。一旦罪名成立,就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因此,捡到他人财物后,及时归还才是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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