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养情人是否算重婚罪?
我包养了一个情人,现在有点担心自己的行为会不会构成重婚罪。我和情人没有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但长期保持着这种关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包养情人的情况到底算不算重婚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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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包养情人是否构成重婚罪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重婚罪的定义。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不仅仅是指经过合法登记的婚姻关系,还包括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就是认定重婚罪的法律依据。 那么包养情人的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包养情人过程中,双方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仅仅是保持情人关系,比如偶尔相聚、给予经济资助等,通常是不构成重婚罪的。这种情况下,虽然包养情人的行为违背了道德伦理,破坏了公序良俗,也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但并不满足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然而,如果包养情人期间,双方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罪了。所谓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表现形式有很多,比如在日常生活中以夫妻相称,共同参与社交活动时向他人表明是夫妻,共同生育子女并以父母身份抚养等。 综上所述,包养情人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如果只是单纯的包养关系,不涉及以夫妻名义生活,不构成重婚罪;若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所以,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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