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关系未转是否算解除?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现在公司说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但我的劳动关系还没转出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劳动关系到底算不算已经解除了,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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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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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劳动关系未转是否算解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劳动关系解除的含义。劳动关系解除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这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来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解除有多种情形。比如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坐下来谈好了要结束劳动关系,那么从达成一致的时候起,劳动关系理论上就解除了。 再看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只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了单位,到时间劳动关系就解除了。而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则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 回到劳动关系未转的问题上,劳动关系的转移通常涉及档案、社保等关系的变动,但这并不等同于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关键要看是否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即使劳动关系没有转移,只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劳动关系就已经解除了。 例如,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并且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在这种情况下,小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就依法解除了,即使小张的档案和社保关系还没有转移。 相反,如果没有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仅仅是因为档案或社保关系未转,就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比如,小李和公司没有协商一致,公司也没有法定理由辞退小李,只是拖着不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手续,那么在法律上,小李和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未转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劳动关系未解除或者已解除。判断劳动关系是否解除,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情形来确定,而不是以劳动关系是否转移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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