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向直行超速撞左拐车辆,交警判左拐全责合理吗?
我开车左拐的时候,被对向一辆直行超速的车给撞了,结果交警判我左拐全责。我觉得挺委屈的,对方明显超速了,怎么能我全责呢?我就想知道交警这么判到底合不合理,在法律上有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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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判断交警判左拐车辆全责是否合理,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分析。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这是交通规则中的一项基本原则,目的是保障直行车辆的通行效率和交通安全。所以从一般情况来讲,左拐车辆有让行直行车辆的义务。 然而,对方车辆存在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对方超速这一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本身也是具有过错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左拐车辆没有按照规定让行直行车辆,导致事故发生,左拐车辆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的。但对方超速行驶也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和损害后果。在实际的责任认定中,交警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车辆的行驶速度、行驶轨迹、是否遵守交通信号等。如果交警仅仅因为左拐让直行的原则就判定左拐车辆全责,而没有充分考虑对方超速这一情节,可能存在不合理之处。当事人如果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求重新进行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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