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前赠与是否需要证明?

我打算把自己的一套房子在生前赠与给子女,但是不太清楚这种生前赠与需不需要什么证明。我担心如果没有证明,以后会不会有什么纠纷,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生前赠与需不需要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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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前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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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赠与,指的是赠与人在在世的时候,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对于生前赠与是否需要证明,要从多个方面来看。 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强制规定生前赠与一定要有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意味着,只要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合同就成立了。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证明,赠与行为在法律上也是可能有效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证明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在没有证明的情况下,如果日后产生纠纷,比如赠与人的其他亲属对赠与行为提出质疑,或者受赠人无法证明赠与事实的存在,就可能会陷入麻烦。证明可以有多种形式。 一种常见的证明形式是书面赠与合同。书面赠与合同可以明确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信息、赠与财产的详细情况、赠与的条件等内容。它能够清晰地记录赠与行为的发生,避免日后因为一些细节问题产生争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书面赠与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方式。 另一种证明形式是办理公证。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明力。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意味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更能保障受赠人的权益。 此外,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相关的登记文件也是赠与的证明。比如,赠与房产,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那么房产登记部门的相关文件就能证明赠与行为的完成。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生前赠与必须有证明,但为了保障赠与行为的顺利进行,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最好还是有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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