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父母借款买房的钱,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在探讨向父母借款买房的钱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下面分情况来看向父母借款买房这笔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情况一:如果夫妻双方一起和父母签了借条,或者一方签借条后另一方事后表示认可,那么这种情况就很明确了,这笔借款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夫妻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写明向父母借了多少钱用于购买某套房子,那之后不管夫妻关系如何变化,这笔债务都需要两人共同承担。 情况二:如果只有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父母借款买房,但所购房屋是用于夫妻共同居住、共同生活,一般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买房是为了满足家庭的居住需求,属于家庭重大开支,通常可以看作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例如,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向父母借钱买了婚房,夫妻两人都在这套房子里居住生活,那么这笔借款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情况三:若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买房,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也没有证据表明该房屋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同时另一方也不认可这笔借款,那么债权人(父母)就需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果父母无法提供相关证据,那么这笔借款可能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由借款的一方独自承担。比如,一方瞒着另一方用向父母借的钱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且一直自己居住使用,另一方对借款一事毫不知情也不认可,在这种情况下,父母若不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就只能要求借款的一方偿还。 总之,判断向父母借款买房的钱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关键要看是否有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以及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因素。在实际生活中,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夫妻双方在向父母借款买房时,最好明确借款的性质和还款责任,签订相关的书面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