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有没有必要做财产公证?
我和我对象准备结婚了,身边有人说夫妻之间做财产公证很有必要,能避免以后很多麻烦;但也有人说没必要,这样显得太生分。我就很纠结,不太清楚夫妻间做财产公证到底有没有必要,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展开


夫妻间是否有必要做财产公证,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财产公证,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通过公证机构,对各自的财产归属、数量、价值等情况进行确认和证明。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财产公证其实就是一种以公证形式呈现的财产约定。 做财产公证有一些明显的好处。对于婚前财产较多且情况复杂的夫妻,通过公证可以明确财产的归属,避免日后因为财产来源和归属问题产生纠纷。比如一方婚前有多处房产、大额存款等,公证后可以清晰界定这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且在婚姻出现变故时,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具有较高的证明力,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减少争议和诉讼成本。 然而,不做财产公证也有其合理性。如果夫妻双方感情深厚,彼此信任,对财产的观念比较淡薄,认为夫妻之间无需区分得那么清楚,不做公证也不会影响夫妻关系。而且财产公证可能会让一些人觉得伤害了夫妻感情,给人一种不信任对方的感觉。此外,办理财产公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对于一些财产状况简单的夫妻来说,可能并不是必需的。 所以,夫妻间是否做财产公证,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财产状况以及彼此的意愿来决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