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公证离婚后是否有效?
我和配偶之前做了婚内财产公证,现在打算离婚。就想知道之前做的这个婚内财产公证,在离婚后还有没有效啊?主要是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这种公证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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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公证离婚后通常是有效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婚内财产公证,简单讲就是夫妻双方对婚前或者婚后财产的约定去做个公证,确定财产到底归谁。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财产约定,在法律上是受到承认和保护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指出,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这意味着经过公证的婚内财产约定,在没有足够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是会被认可的。 在离婚的时候,法院一般会尊重夫妻双方之前做的婚内财产公证。如果公证里明确了财产归谁或者怎么分割,法院大多会按照公证的内容来处理。比如公证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离婚时法院通常就会把房子判给这一方。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影响婚内财产公证的效力。要是在公证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手段,或者公证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像约定逃避法定义务等,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会对公证的效力进行审查,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是否有效。总之,虽然婚内财产公证离婚后一般有效,但具体案件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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