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否是一种制度?


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姻确实是一种制度。婚姻制度是规范和调整婚姻关系的一系列规则和准则,它规定了结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对婚姻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规定。例如,在结婚方面,规定了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而在离婚方面,民法典规定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些规定构成了我国婚姻制度的主要内容,体现了婚姻制度的规范性和强制性,所以婚姻毫无疑问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