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债务是否需要共同分担?
我结婚后才发现,我爱人背着我欠了不少钱。现在债主找上门来,要求我一起还钱。我就想知道,这些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到底需不需要我和他一起分担啊?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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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姻债务是否需要共同分担,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目的所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并且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条上签了名,或者一方借了钱用于日常家庭买菜、孩子上学费用等,这些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分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举个例子,如果一方背着另一方在外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自己的个人生意,而且这笔钱远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一般情况下这就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投资生意是夫妻共同经营的,或者另一方事后对这笔债务进行了追认。 所以,判断婚姻债务是否共同分担,关键在于看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以及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如果遇到婚姻债务分担的纠纷,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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