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赔偿是按照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计算?
我被公司辞退了,公司说给我辞退赔偿,但在计算赔偿金额时,我不知道该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算。应发工资包含了一些扣除项,实发工资是到手的钱,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到底该按哪个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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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律领域,辞退赔偿计算所依据的工资是应发工资,而非实发工资。 应发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它包含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是劳动者尚未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各项费用之前的工资总额。实发工资则是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是应发工资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费用后的金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所以,在计算辞退赔偿时,应当以应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者在被辞退时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因为应发工资更能反映劳动者的实际劳动价值和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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