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是按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计算?
我最近面临公司裁员,公司要给我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我搞不清楚这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应发工资算,还是实发工资算。应发工资就是没扣各种费用之前的工资,实发工资是到手的钱。我就想弄明白到底按哪个算,这样心里才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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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涉及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对于是按照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计算,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明确。 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它包括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是在扣除各项税费和其他费用之前的工资总额。而实发工资则是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是应发工资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后的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应发工资来计算的。这样规定的原因在于,应发工资能够更全面、真实地反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水平和实际收入状况。因为各项扣除项目往往是基于国家法律规定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进行的,是劳动者为了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而付出的成本,不能因为这些扣除而降低劳动者在获得经济补偿时的权益。 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每月应发工资是5000元,扣除社保、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后,实发工资是4500元。如果小李符合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就应该按照5000元的应发工资来计算,而不是4500元的实发工资。所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要以应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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