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以工资形式发放是否还需扣个人所得税?
我收到的生育津贴是单位以工资形式发放的,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这笔生育津贴还需不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呢?毕竟扣税会影响到实际到手的金额,心里没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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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从本质上来说,它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不管生育津贴是以什么形式发放,只要是符合上述规定的生育津贴,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即便生育津贴是以工资形式发放到职工手中,这笔款项依然属于生育津贴的范畴,单位和个人都不需要就这笔生育津贴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单位误将生育津贴作为工资计算并扣除了个人所得税,职工可以向单位说明情况,要求单位按照正确的规定进行处理,将多扣除的税款退还。若与单位协商不成,职工也可以向当地的税务机关反映情况,寻求税务机关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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