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负责人是否有责任?

我去医院看病,结果发生了医疗事故。我想知道对于这次医疗事故,相关的负责人是不是要承担责任啊?如果要承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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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事故中,负责人通常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这里我们先解释一下医疗事故,它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虽然这里规定由医疗机构担责,但医疗事故负责人如果存在过错,医疗机构在承担责任后,可能会依据内部规定向负责人进行追偿。 在行政责任方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刑事责任上,如果医疗事故负责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医疗事故罪,即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医疗事故负责人在不同情况下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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