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不给发票算逃税吗?
我去一家餐厅吃饭,吃完让商家开发票,商家找各种理由不给开。我怀疑他们是不是想逃税,所以想问问,商家不给发票这种情况算不算逃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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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不给发票不一定算逃税,但存在逃税的可能性。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概念。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它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而逃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以,商家不给消费者开发票,这本身是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 不过,商家不给发票并不直接等同于逃税。有些商家可能是因为发票用完了、开票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开具发票,但之后会进行补开,并且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如实申报纳税,这种情况下就不算逃税。然而,如果商家不给发票是为了隐瞒真实的经营收入,不将这部分收入计入纳税申报,从而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那么就构成了逃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如果遇到商家不给发票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说明理由,并在合理期限内开具发票。若商家拒绝,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由税务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商家是否存在逃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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