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案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我认识一个现役军人,他的婚姻被人破坏了。现在大家都很气愤,想让破坏者受到惩罚,但不清楚这种破坏军婚的案子,是要自己去法院起诉(自诉),还是由检察院来提起诉讼(公诉),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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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案通常属于公诉案件,但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自诉。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公诉和自诉。公诉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是由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而自诉则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对于破坏军婚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破坏军婚案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移送到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因为破坏军婚的行为不仅侵犯了现役军人的婚姻权利,还对国家的国防利益造成了损害,所以通常是由代表国家的检察院来追究犯罪。 不过,如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破坏军婚刑事案件,并且证据确实充分,被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而且对证据的要求比较高。被害人需要自行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破坏军婚行为的相关证据,比如犯罪嫌疑人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如果证据不充分,法院可能会说服被害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总之,破坏军婚案原则上是公诉案件,但满足一定条件时也能自诉。如果遇到破坏军婚的情况,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的司法机关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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