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没有实收资本要紧吗?


在探讨公司成立没有实收资本是否要紧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概念。注册资本是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它代表了公司股东愿意承担的最大责任限额。而实收资本则是股东实际缴纳到公司的资本。 从2014年3月1日起,我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意味着,除了一些特殊行业,一般情况下公司在成立时不需要实际缴纳全部注册资本,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分期缴纳。 所以,公司成立时没有实收资本,在法律层面通常是允许的,并不会导致公司设立无效或违法。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实收资本就完全没有影响。 从公司经营的角度来看,没有实收资本可能会对公司的运营产生一定的阻碍。公司的日常运营需要资金支持,如购买设备、支付员工工资、租赁办公场地等。如果没有实收资本,公司可能会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 从信用和合作的角度来说,实收资本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实力和信誉。在与其他企业进行商业合作时,合作伙伴可能会关注公司的实收资本情况。如果公司没有实收资本,可能会让合作伙伴对公司的实力和信誉产生疑虑,从而影响合作的达成。 另外,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成立没有实收资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一般不要紧,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信用和合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