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了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去做了一份公证,但是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不太确定公证之后是不是真的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就想知道,从法律层面来讲,经过公证的事项到底有没有保障,会不会出现公证了也没用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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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事项一般是受法律保护的。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这意味着在诉讼过程中,公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相反证据,法院会直接认可公证书所证明的内容。 另外,在一些法律行为和交易中,公证可以起到强化合同效力、保障交易安全的作用。例如,在赠与合同中,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关于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的规定。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公证就绝对保险。如果公证书存在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况,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复查、撤销公证书。但总体而言,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公证是能够为当事人的权益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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