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是否需要办理公证?
我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了套房子给我,现在要继承这套房产。我听说继承房产得办理公证,可也有人说不一定要办。我就想弄清楚,继承房产到底是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啊?弄不明白这事儿我心里一直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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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继承房产是否要办理公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房产继承的概念。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在过去,公证在房产继承中是一个较为常见的环节。然而,现在的法律规定已经有了变化。 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意味着,继承房产办理公证不再是强制性的要求。 不办理公证也能完成房产继承登记,但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证明其已经去世;还需要有遗嘱(如果有遗嘱的话)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这能明确房产的归属;同时,要提供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比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用以证明继承人的身份和资格。 不过,办理公证也有一定的好处。公证可以对相关材料和继承关系进行审查和证明,减少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遗嘱的真实性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且,在一些情况下,公证文书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时可能会更加便捷,一些部门可能更认可经过公证的材料。 综上所述,继承房产并非一定要办理公证。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决定是否办理公证。如果觉得准备相关材料并自行办理登记比较麻烦,或者希望减少后续纠纷的风险,那么办理公证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认为自己能够提供齐全的材料,并且对继承关系没有争议,也可以不办理公证,直接申请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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