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出车祸死亡算工伤吗,该怎么赔偿?
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了车祸,不幸失去了亲人。现在家里人都很悲痛,也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如果算工伤的话,又该怎么赔偿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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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出车祸死亡是否算工伤,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需要解释几个关键点。“上下班途中”指的是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比如,正常下班时间之后,因为合理的加班而晚下班,然后在回家路上出事故,也可能算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这就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本人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要是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就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若被认定为工伤,赔偿方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项目。首先是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申请工伤赔偿的流程通常是,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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