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异地安置是否由一个子女支付?

我家老人需要异地安置,家里有好几个兄弟姐妹,现在有人提出让我一个人支付费用,我觉得不太合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异地安置费用必须由一个子女来支付吗?还是应该大家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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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关于异地安置费用是否由一个子女支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赡养义务包含了多个方面,像提供生活费用、给予生活照料等,当然也可能涉及到异地安置费用。 通常情况下,异地安置费用不应该只由一个子女承担。因为多个子女对父母都有平等的赡养责任,应该共同承担老人的生活开销以及因异地安置产生的费用。各个子女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比如经济条件好一些的子女,可以适当多承担一些;经济条件相对差一点的子女,可以少承担一些。 不过,如果其他子女存在没有经济能力支付等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能力的子女可能需要多承担甚至独自承担异地安置费用。但即便如此,也应该在所有子女之间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如果在费用承担问题上,子女之间无法达成一致,老人或者其他相关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每个子女应承担的费用比例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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