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是否属于间接故意?


在法律领域,理解不作为是否属于间接故意,需要先明确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不作为指的是行为人在有能力履行特定义务的情况下,却消极地不履行该义务。这种特定义务来源多样,可能是法律规定的,比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也可能是职务要求的,像警察在执行公务时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有制止的义务;还可能是由行为人的先行行为引发的,例如带邻居小孩去游泳,就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 间接故意则是犯罪故意的一种类型。它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有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了危害结果可能出现,但既不积极追求这种结果,也不采取措施去阻止它。例如,甲为了杀死乙,在乙家厨房放置了毒药,他明知乙的妻子丙可能会误食毒药,但仍然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最后丙果然误食死亡,甲对丙的死亡就是间接故意。 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不作为和间接故意并不是等同的关系。不作为强调的是行为人的消极不履行义务,而间接故意强调的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不作为可能会构成间接故意犯罪。当行为人有义务防止危害结果发生,且有能力履行该义务,但却故意不履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时,就可能构成间接故意犯罪。例如,医生明知病人不及时治疗会死亡,却故意拖延不进行救治,导致病人死亡,医生的这种不作为就可能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表明,间接故意作为故意犯罪的一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具体到不同的犯罪行为,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总之,不能简单地认为不作为就属于间接故意,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