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周回去一次是否算异地分居?

我和伴侣不在同一个地方生活,我一周能回去一次和伴侣相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异地分居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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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分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异地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一般来说,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开居住,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关于“一周回去一次是否算异地分居”,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判断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主要看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是主观方面,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夫妻双方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暂时分开居住,即使一周回去一次,也很难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例如,一方因工作调动到外地,为了事业发展而暂时与配偶分开,这种情况就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条件。 其次是客观方面,要看夫妻双方是否停止了共同生活。虽然一周回去一次,但如果回去后仍然像正常夫妻一样共同生活,履行夫妻义务,那么也不能认定为分居。相反,如果回去只是短暂停留,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已经不再有共同的经济生活、相互扶助等夫妻间应有的行为,并且这种状态持续了一定时间,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分居。 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强调了“因感情不和”和“分居满二年”这两个重要条件。所以,仅仅一周回去一次这一事实,不能直接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分居。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综合判断夫妻双方是否满足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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