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罚款不能超过多少?
我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之前对违规员工进行了罚款,但不太清楚罚款金额有没有限制。要是罚多了怕违反法律规定,想知道在法律层面,对员工罚款不能超过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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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企业对员工进行罚款的规定需要符合法律要求。首先要明确,罚款本质上是对员工财产权的一种限制。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用人单位并非行政机关,本身不具有行政处罚权。不过,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对员工的罚款情形和标准,且该规章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示,那么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要以罚款的形式扣除员工工资来弥补经济损失,每个月扣除的金额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而且,扣除后剩下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员工小李月工资是5000元,企业最多每月只能扣除他1000元(5000×20%)。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扣除1000元后小李剩余工资4000元,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扣除是合法的;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2000元,企业就只能扣除使小李工资剩余为2000元的金额。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随意高额罚款侵害劳动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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