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否必须要开?
我从原来的公司离职了,但是公司说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我不太清楚公司有没有义务给我开这个证明,不开的话对我有啥影响呢?我就想知道离职证明是不是必须要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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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书面证明。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凭证。它对劳动者至关重要,在求职时,新的用人单位通常会要求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以确认其与上一家单位已结束劳动关系,避免产生劳动纠纷。同时,在办理失业登记、社保转移等手续时,离职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另外,该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有义务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因用人单位未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比如导致劳动者无法入职新单位,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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